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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寨中心小学教职工认真学习《忻州市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二十条不准的通知》

2015年01月23日 12:34:02 访问量:439 作者:张慧敏

新寨中心小学教职工认真学习《忻州市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二十条不准的通知》

 

遵照五寨县教育局文件通知, 119日下午,新寨中心小学全体教师在办公室集中学习了《忻州市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二十条不准》,会议由学校校长林晓峰主持。

会上,林晓峰校长对“教师二十不准”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解读,“二十不准”是教师职业道德的底线,老师们认真聆听并做了笔记。

 

    最后林晓峰校长要求复印文件,下发到党支部、办公室、教务处、总务处和每位教师手中。还要求教师自查自纠,写出学习后的心得体会。

通过学习,教师们纷纷表示,要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,以高尚的道德情操和高超的教学技能引导学生全面发展,实现“办人民满意的教育”的庄严承诺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编辑:赵建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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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雪梅(2015/1/23 17:46:06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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